preface 摘要

宋氏祖籍原係江西太和縣(*今江西省泰和縣),地名水瀾人氏,因當時調北征南(*宋文帝440-450年元嘉之治)徙江南淮安府海州(*今江蘇省淮安縣)地名虎皮口居住。於宋熙甯間(*1069-1082年),宦遊入蜀落業永川八角山梯子岩宋家河埧(*今重慶永川市城南15哩八角山)居住厥後生齒日繁人稠地狹,太祖 諱時清攜子香齡祖來瀘開墾生子紹杞、紹邱、紹睿,杞祖生子建龍、現龍、騎龍。睿祖生子躍龍、攀龍。香齡祖於嘉靖十七年(*1538年明嘉靖之亂)遷貴州仁懷縣赤水里石磰溪(*今貴州省赤水市龍門里),於順治二年(*1646年)復回此地瀘州崇義鄉宋岩(*今瀘州瀘縣)。中日戰爭結束國共兵燹,十五世祖世業1949年隨軍遷台繭踞新竹縣湖口鄉長安仕祿蕨齒衍(*後裔16世久彰摘錄)

Saturday, April 30, 2016

凡例十六條

一、
本位書某名、註某字、某號、某行、某人之子、娶某氏、居某處、葬某地、某山向、生子幾人。
二、
名號為千萬世之考據,古人所重。故司徒司空二山山川。臣庶旡且不可侵犯,而況子孫可干犯祖考之諱乎?如有犯者請改之!為子姪命名字宜慎之!
三、
凡先祖及子孫有德性可尊政事、可法言論、可稱文章、可式者,另立傳載譜以表揚之。
四、
凡婦女有守節自誓者,族長當白諸縣長轉報政府,旌表其節。即不白長官亦當備入於譜,立傳以載之。
五、
凡春秋二祭祀祖。合族序拜跪之禮,以辨昭穆而收散漫;祭饌因時制宜應崇豐厚,如有子孫不與祭者即無孝思焉能佑之,合族宜開導之以重祭祀而結團體。
六、
立嗣原欲上承祖考,下綿世澤。如己無子必以嫡兄弟之子為嗣,使無嫡姪當以從兄弟之子為嗣。自近及遠,古今存滅繼絕之大義,若謬用他姓或隨母轉適之子,或以婿,或以甥,或以內姪皆不可。凡有繼嗣者,概不登之於譜,以免亂宗。
七、
子幼天殤,未經婚娶者不錄其中。亦有分別,蓋年過弱冠混入夭殤,於理未合,又加以立志成人婚娶與未婚娶而竟削之可乎。且有子果以夭殤,迨後其父並無所生仍將此子之名登於某下以為日後繼續之繫,故不忍概削其名,閱者其鑒之。
八、
無子不立嗣者,則註明乏嗣二字,以杜日後冒頂宗支之弊。
九、
螟蛉抱養,野合奸生,並他姓子隨繼妻來者不錄。如有繼他姓為嗣者,不登子孫之名於譜。倘有不遵,合族攻之,將其祖父遺產逓於應立之子,異姓之子不得管理。
十、
妻與妾嫡庶攸分體統,所關齊家之道肇端於此。譜內載入妾某氏必年滿五十,未合此例不得濫登。又或有未滿五十而亦載者,其身已故已作吾族之鬼,理亦宜登。
十一、
每年祀事齒讓宜敦。凡有倚酒發瘋、以老欺少、以少凌長之徒,恁憑族長秉公中堂重責,以戒橫行。
十二、
凡子孫有為不矩之事,恁憑族長正恭對祖龕重加責成,以規於正,以聲其罪。
十三、
凡族內人等務,重祐雍睦,若有鼠牙雀角須懲。族長理明免傷和氣,倘使私行訟累任憑族長據實稟官究治,以杜挾嫌妄稟之弊。
十四、
選族長總以公正明理為主,無論尊卑均可管理。倘有年邁橫行種種不法,雖晚輩亦得據理斥論以警效尤。
十五、
凡族長五年以更,不得久管。公正可以復任,若有經理不公,雖一二年亦當另換。其有下屆執事之人尤須憑族協議公舉,以昭平允。
十六、
譜系三十年為一世,譜系之修,率以三十年為期再加修茸。庶世次不紊不負前人苦心,後世子孫其各懍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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